尊敬的客户
如您有任何关于保险产品销售或服务方面的意见或问题,欢迎您通过客服热线或在线客服等方式与我们联系;也可通过在线投诉反馈您的问题,我们将按照消费投诉处理流程为您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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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方式
投诉处理流程
投诉须知
1.投诉人的基本情况
自然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姓名、身份信息、联系方式;
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、住所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,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、身份信息、联系方式,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诉代理人的姓名、身份信息、联系方式、授权委托书等;
2.被投诉人的基本情况
被投诉的保险机构的名称;
被投诉的保险从业人员的相关情况以及其所属机构的名称;
3.投诉请求、主要事实和相关依据
4.投诉人提交书面材料的,应当由投诉人签字或者盖章
(若投诉人提出消费投诉确有困难的,可提供经投诉人亲笔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,受托人身份证明和有效联系方式等)
在消费投诉过程中,应当遵守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,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消费投诉处理单位的办公经营秩序。投诉人提出消费投诉,应当客观事实,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,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者捏造歪曲事实,不得诬告、陷害他人。
对于事实清楚、争议情况简单的消费投诉,我司自收到消费投诉之日起15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告知投诉人;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至30日;情况特别复杂或者有其他特殊原因的,可再次延期,但延长期限将不超过30日。(投诉处理需外部机构进行鉴定、检测、评估、调解等工作的,相关期间不计入消费投诉处理期限)
投诉人对消费投诉处理结果有异议的,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上级机构书面申请核查。核查机构应当对消费投诉处理过程、处理时限和处理结果进行核查,自收到核查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核查决定并告知投诉人。
温馨提示
为了确保您的信息安全,提醒您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,妥善保管重要身份信息,切勿将银行卡、身份证、保险合同等重要单证转交陌生人,以免被恶意使用。若您接到类似电话、短信,请立即拨打全国服务热线进行核实确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