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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

2021.06.29

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1年6月28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金鼎大厦B座4层第12会议室召开,公司全体股东包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、北京中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、中国集邮有限公司、邮政科学研究规划院有限公司均参与表决,以上股东持股数量分别为1,094,780万股、430,000万股、349,375万股、275,845万股,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100%。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,党秀茸董事长主持。会议程序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及《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》的相关规定。

大会作出如下决议:

一、审议通过《关于<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>的议案》;

二、审议通过《关于<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>的议案》;

三、审议通过《关于<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>的议案》;

四、审议通过《关于<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>的议案》;

五、审议通过《关于<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>的议案》;

六、审议通过《关于制定<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、监事薪酬管理办法>的议案》;

七、审议通过《关于制定<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管理办法>的议案》;

八、审议通过《关于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》,同意友邦保险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友邦公司”)作为公司战略投资者,由友邦公司出资12,033,579,523元认购公司拟增发的716,284.4954万元注册资本,引战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2,866,284.4954万元人民币,其中友邦公司持股24.99%,现有股东合计持股75.01%;

九、审议通过《关于签署股份认购协议、投资者权利协议、专业协助协议的议案》,同意中邮保险与友邦公司签署《股份认购协议》,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、友邦公司及友邦保险控股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友邦集团”)签署《投资者权利协议》,与友邦集团签署《专业协助协议》;

十、审议通过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》,同意中邮保险针对本次引战涉及修订公司章程的事宜,对《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》进行调整和修改。

以上议案均全票通过。